1.足球赛事规则
2.足球比赛赛制
足球规则全部详细如下:
一、球门球
1、队员将球的整体从空中或地面踢出对方球门线(不属于进球得分)时,由对方在球门区内任何一点踢球门球。踢球门球时,对方队员应退出罚球区。
2、当球直接踢出罚球区进入场内时比赛方为恢复,在出区前被任何人触及,均应重踢。球门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
3、球被发出区后,踢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不得再次触球,否则为连踢,若手触球则应判为手球犯规。
二、角球
1、比赛中,队员将球的整体由地面或空中踢出本方球门线(不属于进球得分)时,由对方在出界一边的角球弧内踢角球。角球可以直接射入对方球门得分。
2、踢角球时,不得移动角旗杆,对方队员至少距球9。15m。当球被踢并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3、踢角球的队员在球踢出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不得连踢。如手触球则为手球犯规。
4、角球踢出时,攻方队员不得站在守门员身前阻挡他,否则为犯规。
三、掷界外球
1、比赛进行中,当球的整体从地面或空中越过边线时即为球出界。此后,应由出界前最后触球队员的对方队员在球出界处边线外1m范围内,站立将球掷向场内任何方向。球一进场,比赛即为进行。
2、掷界外球不能直接进球得分,若直接掷入对方球门为球门球,直接掷入本方球门为角球。
3、掷球前,可以附加助跑。掷球时,允许脚在地上滑动,脚可以踩线。
足球赛事规则
联赛取主客双循环赛制比赛,每支队伍与各球队对赛两次,主客各一次。
中超联赛名次决定方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中超联赛结束,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
3. 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 积分相等队其队所属俱乐部的预备队在当赛季预备队联赛中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5. 积分相等队在当年中超联赛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
6. 积分相等队在当年中超联赛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
7. 全年比赛红黄牌扣分少者(不包括纪律处罚),名次列前;
8. 以抽签的方法决定名次。 2004赛季,即中超元年,每个俱乐部只能引进3名外援,比赛中可以同时上场2人。
2006赛季,中国足协放宽规定,每个俱乐部可以同时注册4名外援,比赛中可以同时上场3人。
2009赛季,为了配合亚足联和亚冠接轨,中超在引援上制定了4+1政策,即每支中超俱乐部最多可以同时注册5名外援,其中至少1名为亚足联会员国的球员。比赛中可同时上场4名外援,其中至少1名为亚足联会员国的球员。最初香港球员被中国足协定性为亚洲外援,但在2009年5月底的中国足球会议讨论后修改了这一规定,香港、澳门、台湾球员在中超、中甲联赛中被视为国内球员,不再占用亚洲外援名额。
2012赛季,中国足协通过广州恒大的建议,参加亚冠的球队可以拥有7个外援名额轮换的特权,遗憾的是,亚冠淘汰赛只有广州恒大参赛,虽然面临三线作战,但是广州恒大依然夺得中国联赛双冠王。
2013赛季,由于中超其他俱乐部的反对,足协取消了7个外援的名额,所有俱乐部都是4+1名额。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恒大在该年度反而夺得中超联赛冠军和亚冠联赛冠军。
此外,各球队的守门员不能使用外籍球员,包括港澳台籍的球员。
足球比赛赛制
第一章 比赛场地
尺寸 比赛场地必须是长方形,边线的长度必须长于球门线的长度。 长度: 最短90米(100码) 最长120米(130码) 宽度: 最短45米(50码) 最长90米(100码) 国际比赛 长度: 最短100米(110码) 最长110米(120码) 宽度: 最短64米(70码) 最长75米(80码) 场地标记 比赛场地是用线来标明的,这些线作为场内各个区域的边界线应包含在各个区域之内。 两条较长的边界线叫边线,两条较短的线叫球门线。 所有线的宽度不超过12厘米(5英寸)。 比赛场地被中线划分为两个半场。 在场地中线的中点处做一个中心标记,以距中心标记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个圆圈。 球门区 球门区在场地的两端, 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5.5米(6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5.5米(6码),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球门区。 罚球区 罚球区在场地的两端,规定如下: 从距每个球门柱内侧16.5米(18码)处,画两条垂直于球门线的线。这些线伸向比赛场地内16.5(18码)米,与一条平行于球门线的线相连接。由这些线和球门线组成的区域范围是罚球区。 在每个罚球区内距球门柱之间等距离的中点11米(1)处设置一个罚球点。在罚球区外,以距每个罚球点9.15米(10码)为半径画一段弧。 旗杆 在场地每个角上各竖一根不低于1.5米(5英尺)的平顶旗杆,上系小旗一面。 在中线的两端、边线以外不少于1米(1码)处,也可以放置旗杆。 角球弧 在比赛场地内,以距每个角旗杆1米(1码)为半径画一个四分之一圆。 球门 球门必须放置在每条球门线的中央。 它们由两根距角旗杆等距离的垂直的柱子和连接其顶部的水平的横梁组成。 两根柱子之间的距离是7.32米(8码),从横梁的下沿至地面的距离是2.44米(8英尺)。 两根球门柱和横梁具有不超过12厘米(5英寸)的相同的宽度与厚度。球门线与球门柱和横梁的宽度是相同的。球门网可以系在球门及球门后面的地上,并要适当地撑起以不影响守门员。 球门柱和横梁必须是白色的。 安全性 球门必须是牢固地固定在地上,如果符合这个要求才可使用移动球门。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如果横梁移位或折断,应停止比赛直至修好复位。如果不可能修复,则中止比赛。不允许用绳子替代横梁。如果横梁可以修复,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决议二 球门柱及横梁必须用木材、金属或被批准的其他材料制成。其形状可为正方形、长方形、圆形或椭圆形,并不得对队员构成危害。 ·决议三 从球队进入比赛场地至上半场结束离场,下半场重新进入比赛场地至比赛结束,任何商业广告,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不允许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特别是在球门、球门网、角旗杆或角旗上不得有广告出现,也不得安装任何附属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等)。 ·决议四 在比赛场地外的地面技术区域内和距边线1米范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广告出现。 另外,在球门线和球门网之间的区域内也不允许有广告出现。 ·决议五 如同决议三所述,在比赛期间,国际足球联合会、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联盟、俱乐部或其他团体的代表性标志或图案的复制品,不管是实物的还是图文的,都禁止出现在比赛场地和场地设备上(包括球门网和球门网内的地面)。 ·决议六 在比赛场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码)且垂直于球门线处做一个标记,以保证在踢角球时守方队员能遵守规定的距离。
[编辑本段]第二章 球
质量和测量 球 ·圆形; ·用皮革或其他适当的材料制成; ·圆周不长于70厘米(28英寸)、不短于68厘米(27英寸); ·重量在比赛开始时不多于450克(16英两)、不少于410克(14英两); ·压力在海平面上等于0.6~1.1个大气压力(600~1100克/平方厘米、8.5~15.6磅/平方英寸)。 坏球的更换 如果球在比赛过程中破裂或损坏; ·停止比赛; ·用更换的球在原球破漏时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球在开球、球门球、角球、任意球、罚球点球或掷界外球等成死球时破裂或损坏: ·按照相应的规定重新开始比赛。 在比赛中未经裁判员许可不得更换球。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只有符合规则第二章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的足球方可在比赛中使用。 在国际足联和洲际联合会主办的比赛中,所使用的球必须带有下列三种标志之一: 第一种,正式的“国际足联批准”标志; 第二种,正式的“国际足联监制”标志; 第三种,经证明的“国际比赛球标准”。 在球上印有这些标志就表明该球已被正式检测,并符合各个级别所规定的特殊技术要求。球的最低技术要求已在规则第二章中说明。这些与各个级别有关的特殊要求必须得到国际足球理事会的同意。相关的检测机构也要得到国际足联的同意。各国足协的比赛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种标志之一的球。其他比赛用球必须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决议二 在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和国家协会主办的比赛中,除了比赛及比赛组织者的标志和制造商的商标外,不允许在球上出现任何商业广告。竞赛规程可限制此类标志的尺寸和数量。
[编辑本段]第三章 队员人数
队员 一场比赛应有两队参加,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名,其中必须有一名守门员。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则比赛不能开始。 正式比赛 在由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或国家协会主办的正式比赛中,每场比赛最多可以使用3名替补队员。 竞赛规程应说明可以有几名替补队员被提名,从3名到最多不超过7名。 其他比赛 在其他比赛中,可依据下列规定使用替补队员: ·有关参赛队在最多替换人数上达成协议; ·在比赛前通知裁判员; 如果比赛开始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各参赛队未达成任何协议,则可以使用的替补队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所有的比赛 在所有的比赛中,替补队员名单必须在比赛开始前交给裁判员。未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不得参加比赛。 替补程序 替补队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替补前应先通知裁判员; ·替补队员在被替补队员离场,并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进入比赛场地; ·替补队员只能在比赛停止时从中线处进场; ·当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即完成了替补程序; ·从那时起,替补队员成为场上队员,而被替补队员终止为场上队员; ·被替补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参加该场比赛; ·所有替补队员无论上场与否,裁判员均有权对其行使职权。 更换守门员 任何场上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并规定: ·互换位置前通知裁判员; ·在比赛停止时互换位置。 违规/判罚 如替补队员未经裁判员许可擅自进入比赛场地: ·停止比赛; ·对该替补队员予以警告并出示黄牌令其离开比赛场地;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以坠球方式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队员与守门员互换位置前未得到裁判员许可: ·继续比赛; ·有关队员将在比赛成死球时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对于任何其他违反此规则的: ·有关队员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队员和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 队员在开球前被罚令出场,只可从被提名的替补队员中选一人替换。 凡被提名的替补队员被罚令出场,无论是在开球前或在比赛开始后,均不得替换。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按照规则第三章所述条件,一个队所剩的上场队员的最少人数由国家协会决定。然而理事会认为,如果任何一队少于7人,将不能继续比赛。 ·决议二 一名球队官员可以在比赛时向队员进行战术指导,给予指导后必须回到自己的位置,所有的球队官员必须处于指定的技术区域内,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编辑本段]第四章 队员装备
安全性 队员不得使用或佩戴可能危及自己及其他队员的装备或任何物件(包括各种珠宝饰物)。 基本装备 队员必需的基本装备是: ·运动上衣; ·短裤——如穿紧身内裤,必须与短裤的主色同一颜色; ·护袜; ·护腿板; ·足球鞋。 护腿板 ·必须由护袜全部包住; ·由适当的材料制成(橡胶、塑料或其他类似材料); ·提供适当程度的保护。 守门员 ·每名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必须有别于其他队员、裁判员和助理裁判员。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违反此规则的: ·比赛不需要停止; ·裁判员指出上场队员的装备有问题后,该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去调整装备; ·除非该队员已经调整好装备,否则应在比赛停止成死球时离开比赛场地; ·离开比赛场地调整装备的队员在未得到裁判员许可前不得重新进场; ·裁判员在允许队员回场前需检查队员装备; ·队员只有在比赛成死球时方可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队员因违反以上规则而离开比赛场地,在未得到裁判员同意即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时,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重新开始比赛 如果裁判员停止比赛执行警告: ·由对方队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地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编辑本段]第五章 裁判员
裁判员的权力 每场比赛由一名裁判员控制,他被任命具有全部权力去执行与比赛有关的竞赛规则。 权限和职责 裁判员: ·执行竞赛规则; ·与助理裁判员及当有第四官员时,和他们一起控制比赛; ·确保任何比赛用球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确保队员装备符合规则第四章的要求; ·记录比赛时间和比赛成绩; ·因违反规则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因外界干扰停止、推迟或终止比赛; ·如果他认为队员受伤严重,则停止比赛,并确保将其移出比赛场地; ·如果他认为队员只受轻伤,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直到成死球; ·确保队员因受伤流血时离开比赛场地。该队员经护理流血停止,在得到裁判员信号后方可重回场地; ·当一个队被犯规而根据“有利”条款能获利时,则允许比赛继续进行。如果预期的“有利”在那一时刻没有接着发生,则判罚最初的犯规; ·当队员同时出现一种以上的犯规时,则对较严重的犯规进行处罚; ·裁判员不必立即向可以被警告和罚令出场的队员进行处罚,但当比赛成死球时必须这样做; ·向对自己行为不负责任的球队官员进行处分,并可酌情将其驱逐出比赛场地及其周围地区; ·对于自己未看到的情况,可根据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进行判罚; ·确保未经批准的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比赛停止后重新开始比赛; ·将在赛前、赛中或赛后向队员和球队官员进行的纪律处分,及其他的情况用比赛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裁判员的决定 裁判员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作出的决定是最终的。 只有在比赛未重新开始前,裁判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助理裁判员的意见而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裁判员(同样适用于助理裁判员或第四官员)对下列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队员、官员或观众的任何受伤; 任何财产的任何损坏; 由于,或者可能由于他根据竞赛规则所作出的判决,或者按照正常程序要求维持、进行和控制比赛而对任何个人、俱乐部、公司、协会或类似机构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这可以包括: ·裁判员根据比赛场地及其周围情况,或天气的影响决定比赛是否进行; ·决定由于各种原因而取消比赛; ·决定比赛中所用的设备及其固定情况,包括球门立柱、横梁、角旗杆和比赛用球; ·由于观众的影响或观众席中的任何问题,决定是否停止比赛; ·决定是否停止比赛允许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要求或坚持要求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接受治疗; ·决定队员是否可以穿着某种服装或装备; ·决定(在其职责范围内)是否允许任何人(包括球队或体育场官员、安全官员、摄影记者或其他新闻宣传的代表)出现在比赛场地附近; ·裁判员根据竞赛规则或依照国际足联、洲际联合会、国家协会或联盟对该比赛制定的规程或规定而作出的判决。 ·决议二 在锦标赛或联赛中被指派的第四官员,其作用和职责必须要与国际足球理事会认可同意的规定相一致。 ·决议三 与比赛相关的事实应包括进球是否得分和比赛的结果
[编辑本段]第六章 助理裁判员
职责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助理裁判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当球的整体越出比赛场地时; ·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可以判罚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时; ·当要求替换队员时; ·当发生裁判员视线外的不正当行为或任何其他时; ·无论何时,当犯规发生时助理裁判员比裁判员更接近于犯规地点(特别是这种犯规情况发生在罚球区内); ·当踢球点球时,在球被踢之前守门员是否向前移动,以及球踢出后是否进门。 协助 助理裁判员还应依据竞赛规则协助裁判员控制比赛。在特殊情况下,助理裁判员可以进入场地协助裁判员控制好9.15米的距离。 助理裁判员如有过分干预或不合适的表现时,裁判员可解除其职责并将报告提交有关部门。
[编辑本段]第七章 比赛时间
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替换队员; ·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拖延时间; ·任何其他原因。 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
[编辑本段]第八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 (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
[编辑本段]第九章 比赛进行及死球
比赛成死球 下列情况比赛成死球: ·当球不论从地面或空中全部越过球门线或边线时; ·当比赛已被裁判员停止时。 比赛进行 其他所有时间均为比赛进行中,包括: ·球从球门柱、横梁或角旗杆弹回场内; ·球从比赛场地上的裁判员或助理裁判员身上弹回场内
[编辑本段]第十章 计胜方法
进球得分 当球的整体从球门柱间及横梁下越过球门线,而此前未违反竞赛规则,即为进球得分。 获胜的队 在比赛中进球数较多的队为胜者。如两队进球数相等或均未进球,则比赛为平局。 竞赛规程 竞赛规程应说明,若比赛结束为平局,是否用决胜期或国际足球理事会同意的其他步骤以决定比赛的胜者。
[编辑本段]第十一章 越位
越位位置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本身并不是犯规。 队员处于越位位置: ·队员较球和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 队员不处于越位位置: ·他在本方半场内; ·他齐平于最后第二名对方队员; ·他齐平于最后两名对方队员。 犯规 处于越位位置的队员,在同队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裁判员认为其就下列情况而言“卷入”了现实比赛中时才被判为越位犯规; ·干扰比赛; ·干扰对方队员; ·利用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没有犯规 如果队员直接从下列情况下接到球,则没有越位犯规: ·球门球; ·掷界外球; ·角球。 违规/判罚 对于任何越位犯规,裁判员应判给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编辑本段]第十二章 犯规与不正当行为
下列情况将被判罚犯规或不正当行为: 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认为,如果队员草率地、鲁莽地或使用过分的力量违反下列六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 ·绊摔或企图绊摔对方队员; ·跳向对方队员; ·冲撞对方队员; ·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 ·推对方队员;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也判给对方踢直接任意球: ·拉扯对方队员; ·向对方队员吐唾沫; ·故意手球(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直接任意球。 罚球点球 在比赛进行中无论球在什么位置,如果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了上述十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应被判罚球点球。 间接任意球 如果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下列四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用手控制球后在发出球之前持球超过6秒; ·在发出球之后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再次用手触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给他的球; ·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的界外球。 裁判员认为,队员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也将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 ·动作具有危险性; ·阻挡对方队员;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 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纪律制裁 只有对场上人员、替补队员或是被替换下场的队员,才能出示红黄牌。 可警告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警告并出示黄牌: 1. 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 2. 以语言或行动表示异议; 3. 持续违反规则; 4. 延误比赛重新开始; 5. 当以角球或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时,不退出规定的距离; 6.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进入或重新进入比赛场地; 7. 未得到裁判员许可故意离开比赛场地。 罚令出场的犯规 如果队员违反下列七种犯规中的任何一种,将被罚令出场并出示红牌: 1. 严重犯规; 2. 暴力行为; 3. 向对方或其他任何人吐唾沫; 4. 用故意手球破坏对方的进球或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不包括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 5. 用可判为任意球或球点球的犯规破坏对方向本方球门移动着的明显的进球得分机会; 6. 使用无礼的、侮辱的或辱骂性的语言及动作; 7. 在同一场比赛中得到第二次警告。 被罚令出场的队员必须立即离开比赛场地附近和技术区域内。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决议一 队员无论是在比赛场内或场外,无论是直接对对方队员、同队队员、裁判员、助理裁判员或其他人犯有应被警告或罚令出场的行为,都将根据犯规性质进行处罚。 ·决议二 当守门员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触球后,便可认为是已经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门员故意地用手臂挡球,但不包括裁判员认为该球是意外地从守门员手臂弹回,例如守门员扑救球后。 ·决议三 根据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款,队员可以用头部、胸部和膝盖等传球给守门员。然而,如果裁判员认为,在比赛进行中,该队员是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则是犯有非体育道德行为,他将被警告,并由对方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当踢任意球时,队员利用规则而故意设置,则将因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被警告并出示黄牌,该任意球重踢。 此种情况下,与守门员随后是否用手触球无关,主要是因该队员企图利用规则第十二章的条文和精神而造成的犯规。 ·决议四 从后面抢截而又危及对方安全的动作应被视为严重犯规。 ·决议五 在场地的任何地点试图欺骗裁判员的佯装行为,必须作为非体育道德行为而进行制裁。
参考资料:
足球比赛赛制如下:
1、联赛
联赛多用循环赛,每支球队都要和其它球队分别比赛最少一次。根据两支球队碰面的次数又分为单循环和双循环比赛。对于足球比赛,联赛通常用于固定进行的长期性赛事,通常也会对球队数量较多的赛事进行分级联赛,每次比赛结束后根据比赛结果进行升降级比赛。
联赛体系可参考中超、中甲、中乙的中国职业足球联赛。联赛的排名用积分制,赢一场3分,平一场1分,输一场0分。同分情况下一般考虑:相互间的净胜球、进球数、红牌书、黄牌数,总的净胜球、进球数、红牌书、黄牌数等。
2、杯赛
杯赛多用淘汰赛。淘汰赛的最大特点是每场比赛都要分出胜负,胜者晋级,负者淘汰,因此具有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大多数的杯赛前期都会增加一个小组赛,变成小组赛+淘汰赛的方式。
为了更加公平,一般还会根据历史战绩设立队,避免强队过早相遇。杯赛的小组赛阶段按照联赛计分方式选出晋级球队,淘汰赛阶段每场都要分出胜负,打平则用加时赛或者点球方式分出胜负。
3、分组赛
无论是联赛还是杯赛,通常球队成绩的奖项最多只能排到冠亚季殿军,其余球队无法获得相应的成绩。但对于业余足球尤其是企业球队,我们更希望淡化竞技性、增强参与乐趣,因此希望参赛球队都能在成绩上能够有一定的奖项激励。
所以在企业赛事中我们更推荐用分组赛。分组赛的核心是将淘汰赛阶段的比赛变成分组的比赛,并在每个小组都按照名次给予一定的成绩奖项。
4、瑞士制比赛
瑞士制比赛一般业余赛事比较少,能清楚如何操作的也不多。瑞士制比赛又称积分循环赛,常用于国际象棋比赛,其基本原则是里面选手一开始就交锋淘汰。
编排方法是随机抽签决定第一轮比赛,某一轮比赛结束后,排出所有选手总积分排名,而后一轮比赛的对阵是由排名相近的球队之间进行,比如第三轮比赛由第二轮比赛后排名的第一名对第二名,第三名对第四名,第五名对第六名,以此类推。
5、双败淘汰赛
双败淘汰赛即一支球队失败两场别淘汰出局,直到最后剩下一只队伍多得冠军。双败淘汰赛一般分为两个组,胜者组和败者组,第一轮结束后,胜者进入胜者组,败者进入败者组,之后的每一轮比赛,败者组中再次失败的被淘汰,获胜的继续留在败者组,而胜者组中获胜的留在胜者组,失败的进入败者组。
依此类推,最后每个组都只剩下一只球队进行总决赛。如果胜者组冠军获胜则直接获得总冠军,如果败者组冠军获胜,一般加赛一场,以第二场比赛成绩决定最终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