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类赛事是什么意思
2.社区体育管理的主要原则包括
3.国家体育总局的工作规则
一般在国内的重大赛事里是作为主办方或管理部门。进行赛事立项审批、提供赛事规则、裁判仲裁等。
通常说的体总实际上是三个部门,总体来说全国的体育运动项目的管理、竞技竞赛管理和审批举办、竞技体育发展、奥运工程、群众体育、全民健身统统是由它负责管理。上对院负责。
国家体育总局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指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
体育发展。
(三)推行全民健身,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
组织开展反工作。
(五)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
(六)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
(七)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
(八)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
(九)承办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主要职责:
(一)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简称全国体总),英文译文ALL-CHINA SPORTS FEDERATION(缩写AC)。
(二)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群众性的体育组织,是党和联系体育工作者的纽带,是
党和联系体育工作者的纽带,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
(三)本会宗旨是联系、团结运动员和体育工作者,努力发展体育事业,普及群众体育运动,提高全民族的
身体素质;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攀登世界体育高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为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服务。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与增进世界人民的友谊服务。中华全国体育总
会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密切合作,联系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及海外侨胞中的体育界人士。本会一
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
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我国发展社会主义体育运动的方针、政策开展工作。
(四)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及其活动,接受其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及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五)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主要职责:
(一)“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中国奥委会”。英文名称为:Chinese Olympic Committee,
缩写为“COC”。
(二)中国奥委会是以发展体育和推动奥林匹克运动为任务的全国群众性、非营利性体育组织,代表中国
参与国际奥林匹克事务。在与国际奥委会和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及各国家地区奥委会的关系中,唯
有中国奥委会有权代表全中国的奥林匹克运动。
(三)中国奥委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中国宣传和发展奥
林匹克运动。
(四)根据国际奥委会《奥林匹克宪章》规定,中国奥委会在非营利的活动范围内享有在中国举办的与奥
运会和奥林匹克运动有关的活动中使用奥林匹克名称、标志、旗、格言和会歌的权利,并有在中国
保护上述奥林匹克名称、标志、旗、格言和会歌不受非法使用的责任与义务。
(五)中国奥委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六)中国奥委会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 邮编:100763
b类赛事是什么意思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区体育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社区体育活动方案1为繁荣学生公寓文化,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争做阳光青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学生社区“趣味体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学生公寓社区全体学生
二、活动地点:
南、北、西苑学生公寓社区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4~5日
四、活动项目:
鸭子赛跑、 “导游”、能量传递、巧踢毽子、快速传递、趣味跳绳、拔河比赛。
五、参与方式:
拔河比赛以学院为单位,其余比赛项目以寝室为单位。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11月20—28日自行组织报名,并于11月30日将本学院各项目参赛名单报校学生自律委
2、集体项目要求每个学院必须参加。
七、奖项设置:
1、个体项目每个项目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
2、拔河比赛取前6名,并评比先进集体奖若干名。
社区体育活动方案2为繁荣学生公寓文化,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争做阳光青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学生社区“趣味体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学生公寓社区全体学生
二、活动地点:南、北、西苑学生公寓社区
三、活动时间:20xx年12月4~5日
四、活动项目:
鸭子赛跑、 “导游”、能量传递、巧踢毽子、快速传递、趣味跳绳、拔河比赛。
五、参与方式:
拔河比赛以学院为单位,其余比赛项目以寝室为单位。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11月20—28日自行组织报名,并于11月30日将本学院各项目参赛名单报校学生自律委(联系人:顾敏智 15083783031)
2、集体项目要求每个学院必须参加。
七、奖项设置:
1、个体项目每个项目奖项设置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若干。
2、拔河比赛取前6名,并评比先进集体奖若干名。
社区体育活动方案3为科学指导群众性体育运动,有效提高社区居民的身体素质,推动体育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以服务辖区居民,促进社区和谐为宗旨,xxx社区全民健身活动领导小组通过研究决定,开展以全民健身活动为目的的体育运动会。
一、活动时间“
1、8月1日,在市体育广场,社区通过健身项目展示、比赛交流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
2、8月8日上午8:30分,在市体育广场参加全市举办的全民健身体育运动会。
二、活动主题、宣传口号:
活动主题: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 宣传口号为:“我健身,我快乐”、“天天健身,天天快乐”、“好体魄,好生活”、“全民健身,你我同行”、“参与全民健身,乐享低碳生活”。
三、活动内容:
1、认真做好“全民健身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办全民健身栏目,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广泛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全面宣传报道社区组织健身活动情况。
2、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的健身系列活动。围绕“每天锻炼一小时”主题,结合社区居民群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年龄、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健身
活动;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体育活动;充分利用好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和个居民小区体育健身器材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社区体育健身活动;重视残疾人健身需求,组织开展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育康复项目;不断创新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开展多种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
3、着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学校体育教师和暑期体育院校回宜的学生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利用丰富的体育专业技术知识,向广大群众讲解健身知识,推广健身方法,普及科学健身理念,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四、活动内容:
1、开展体育项目:1、健身操 2、太极拳 3、太极剑 4、无极太极球 5、腰鼓 6、健身秧歌 7、门球 8、抖空竹 9、乒乓球、 10、羽毛球等。每个展演项目参加表演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每个展演项目参加表演人数不得少于8人。
2、参加体育特色健身项目表演的演员必须服装整齐。道具轻便、安全。
3、参加体育特色健身项目表演的健身队必须自备音乐伴奏带或dvd光盘。
社区体育活动方案4为了推进各社区业主们相互交流、相互勾通、相互融合,使业主邻里间、亲友间的互动了解达到前所未有的层面,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友谊,促进了各社区成员“多宽容、多理解,多互动,多善行”的良好生活方式,打造和谐社区。 办事处将于近期举办以“大家庭同乐日”为主题的蕉城镇社区趣味体育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
蕉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蕉岭县文化体育局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5日下午2:00—5:00时,地点:蕉岭县体育中心
四、比赛项目设计宗旨
简单好玩,容易操作,随到随玩,激发童心,且大都是我们日常生活常见的健身项目演变而来,即可锻炼身体又可轻松。
五、比赛项目(规则详见附件)
1、集体项目
(1)拔河 (2)15米运球蛇形接力跑
(3)共渡难关(跳绳) (4)时代列车 (5)爱心速递
2、个人项目
(1)托乒乓球跑 (2)袋鼠跳 (3)50米二人三足跑
六、参加对象
参加单位:蕉城镇社区范围内的企、事单位及广大社区居民。
七、参加办法
(一)参与趣味集体项目的单位,需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将名单报与主办单位,运动员人数按各项目规程规定;趣味个人项目现场报名参与即可。
(二)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报名参加部分或全部项目的竞赛,参与同一个人项目不得超过2次。
(三)12月6日下午2:00时在蕉岭县文化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演示各趣味项目,会议重要各参赛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否则难以组织本单位训练。
八、奖项设置
集体项目奖励前3名,如某项目报名参加队数只有6队以下(含6队)时减一录取,不足3队该项目自行取消;个人项目按照项目规则胜出则拿优胜奖,另外凡参加者都可获精美礼品一份。
九、运动会活动内容:
(拟邀请区体育局、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领导出席活动)
(一) 优秀健身方法展示:老年健身腰鼓表演
(二)各参赛队伍参加入场式。
(三)领导讲话
(四)组织进行各个体育项目。
(五)颁发各种奖项。
十、报名方式
(一) 20xx年11月30日前,将参加集体项目代表队名单报比赛办公室。
(二)各趣味单项比赛前,按该单项赛程规定及报名表现场
报名。
(三)报名地点:蕉城镇社区居委综合办公楼比赛办公室
十一、宣传口号
(一) 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
(二)时尚运动 健康 精彩每一天
(三)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
(四)生活奔小康 身体要健康
(五)科学锻炼 有益健康 运动 拥有健康
拔河比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
2010年12月15日下午2:00—5:00时体育中心足球场
二、主办单位
蕉城镇社区居民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蕉岭县文化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
蕉城镇社区范围内的企、事单位
五、竞赛项目
拔河
六、参加办法
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男运动员6人,女运动员4人。
七、竞赛办法
(一)预赛均用单淘汰一局定胜负,决出前四名,决赛用三局两胜制赛出冠、亚、季军。
(二)各领队需在每场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签到处签到,若超过规定时间或上一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未到场者,作弃权处理。
(三)比赛开始:裁判员两脚分别站在中心线两侧,视绳上中心点红球正对场上中心线,双方队员手握住绳并持平衡状态时,即鸣哨同时把红旗下落为发令信号,比赛开始。
(四)决定胜负:比赛中一方把绳子中心点上红布球拉过本方的限制线,裁判员鸣哨为胜。一局比赛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第一局双方所站位置由赛前抽签决定)。比赛从始至终,任何一方运动员两手均不得超越绳上的限制点,向中心点靠拢握绳,否则视其违例,判负。每局比赛时间不超过2分钟,到时双方如均未将中心点上红布拉过本方限制线,则以中心点上红布球靠近该方限制线者为胜方。
(五)比赛服装:上场比赛时,各队应穿同一颜色的运动服,穿运动胶鞋,不得穿带钉子或高后跟的鞋,不准戴手套或胶布之类保护物,否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八、奖励
奖励前3名,如参赛队在6队(含6队)以下,则减1录取。
九、裁判员
由主办单位派出。
十、报名
按报名表详细填写,20xx年11月25日前报至蕉城镇社区居委比赛办公室。
十一、本规程修改和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趣味项目规则
一、集体项目
(一)15米运球蛇形接力跑
目的:增强团队成员面队挑战时的自信心,强化大家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
规则:每个组4个队员,每5米设置1个障碍,第1名队员运球从起点出发绕过障碍到终点交与下一个对友,所有队员完成用时最短的组胜出。拍篮球必须在本跑道上一步一拍向前走或跑进,不能将球拍至远方,再跑几步拍球,另交接必须在终(起)点线外进行,不得抛接,否则违例,成绩无效。
方法与步骤:1、起点、终点各站2名队员。2、第1名队员运球从起点出发绕过障碍到终点交与第2名队员,第2名队员再运球交与第3名队员,依次4名队员都完成。
(二)共渡难关(跳绳)
目的:使团队成员形成互助合作的共识。
社区体育活动方案5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打造人文柯城的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以完善活动阵地,健全活动队伍,开展特色活动为重点,传播先进文化,提倡健康新理念,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展现社区居民健康、文明的精神风貌,形成团结、和谐的社会风尚,为把我区建成充满活力、富有文化特色、人居环境优良的现代化中心城区打好基础。
二、活动主题
20xx年“文体进社区”的活动主题是:改陋习、树新风、创文明。
三、活动内容
建设和开辟更多的面向广大居民、便于居民参与的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树立一批社区文体服务中心建设的典型,充分利用社区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广场文化、俱乐部、体育场、健身站(点)等文体阵地,组织富有特色、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展图书进社区、文体培训进社区、文体活动、文体队伍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节庆日的社区文体活动,提高群众文体活动水平。
(一)开展好“四送体育进社区”活动,即一送体育制度进社区,制定体育指导员管理、器材管理和维护等方面制度;二送体育活动进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举办以街道为单位的特色体育项目展演,抓好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及晨(晚)练点的建设;三送体育指导员进社区,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四送科学健身方法进社区,通过讲座、发放宣传单宣传健身知识,积极倡导科学锻炼。
(二)通过“杭州湾文化广场”,组织所辖社区和辖区内的单位、学校轮流参与演出,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努力办好“柯城区第一届社区艺术节”和“柯城区第一届社区运动会”,力争通过活动的举办,发现优秀文、体人才,促进文体两类活动上档次、创特色,同时带动全区各个层面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三)通过文体指导员进社区,组织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的业余文体队伍,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加的各类文体活动和文体信息服务活动,以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宣传“改陋习、树新风、创文明”。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社区体育活动方案6一、活动主题:
打造“健康型”特色社区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地点:
芙蓉社区(注:部分赛事将设在芙蓉小学)
四、活动内容:
1芙蓉社区打造“健康型”特色社区活动大会开幕式上,组织一支老年健身操队,经过精心排练,表演一支旋律欢快,舞姿优美的健身舞。
2在芙蓉社区的羽毛球俱乐部里举行羽毛球比赛
3在芙蓉社区的乒乓球馆举行乒乓球比赛
4在芙蓉广场举行中国象棋和围棋的比赛
5在芙蓉小区里面举行趣味拔河比赛
6在芙蓉社区的活动中心里举行趣味跳绳比赛
7在芙蓉小学的操场上举行田径运动会
8在闭幕式上由芙蓉小学的学生们表演一场晚会
五、活动要求:
(一)活动的领导和策划组织工作
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芙蓉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负责并确定一名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具体抓。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学习《全民健身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中央8号文件精神,邀请市、区体育局领导和专家、教练到社区开展体育讲座,利用社区内的宣传墙报、专栏和广播深入持久地宣传《纲要》、《体育法》精神,使之家喻户晓,皆知。
(二)新闻媒体的联系
1.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重视和加强宣传,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构建立体宣传网络,扩大影响,为广大市民了解和参与体育健身搭建良好平台。
2.在广播电台开展“健康型社区”专题报道;“健康型社区”主题电视公益宣传片,宣传“健康型社区”系列活动,吸引别人参加。
3.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刊登主题专版
4.通过主题宣传招贴画、宣传展板、宣传栏、专家咨询、讲座等形式,在社区和体育场所开展迎打造“健康型”特色社区活动主题宣传,同时充分发挥小区有线电视台、社区电子显示屏的覆盖优势,广泛开展宣传,让“健康型”特色社区深入民众,融入生活。
(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适合不同人群的活动
1.羽毛球设置多种比赛模式分老年组,中年组,青少年组
2.乒乓球设置多种比赛模式分老年组,中年组,青少年组
3.设置中国象棋和围棋比赛,主要以老年群体针对
4.趣味拔河属于全民健身任何人组团皆可参加
5.趣味跳绳针对所有人群
6.针对当地中小学生展开田径运动会
(四)写出书面
认真做好材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各社区、各企业每次活动后第三天将材料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
(1)、全年文体工作
(2)、文体健身科普知识讲座文字材料;
(3)、活动或音像资料;
(4)、活动情况简报;
(5)、全年文体健身活动总结
社区体育活动方案7为了推进各社区业主们相互交流、相互勾通、相互融合,使业主邻里间、亲友间的互动了解达到前所未有的层面,增进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友谊,促进了各社区成员“多宽容、多理解,多互动,多善行”的良好生活方式,打造和谐社区。 办事处将于近期举办以“大家庭同乐日”为主题的朝阳小区趣味体育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
太原市朝阳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太原市文化体育局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15日下午2:00—5:00时,地点:太原市滨河体育中心
四、比赛项目设计宗旨
简单好玩,容易操作,随到随玩,激发童心,且大都是我们日常生活常见的健身项目演变而来,即可锻炼身体又可轻松。
五、比赛项目(规则详见附件)
1、集体项目
(1)拔河
(2)15米运球蛇形接力跑
(3)共渡难关(跳绳)
(4)时代列车
(5)爱心速递
2、个人项目
(1)托乒乓球跑
(2)袋鼠跳
(3)50米二人三足跑
六、参加对象
参加单位:朝阳小区社区范围内的企、事单位及广大社区居民。
七、参加办法
(一)参与趣味集体项目的单位,需在报名期间按要求将名单报与主办单位,运动员人数按各项目规程规定;趣味个人项目现场报名参与即可。
(二)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报名参加部分或全部项目的竞赛,参与同一个人项目不得超过2次。
(三)12月6日下午2:00时在太原市文化体育局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议,演示各趣味项目,会议重要各参赛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否则难以组织本单位训练。
八、奖项设置
集体项目奖励前3名,如某项目报名参加队数只有6队以下(含6队)时减一录取,不足3队该项目自行取消;个人项目按照项目规则胜出则拿优胜奖,另外凡参加者都可获精美礼品一份。
九、运动会活动内容:
(拟邀请区体育局、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领导出席活动)
(一) 优秀健身方法展示:老年健身腰鼓表演
(二)各参赛队伍参加入场式。
(三)领导讲话
(四)组织进行各个体育项目。
(五)颁发各种奖项。
十、报名方式
(一) 20xx年11月30日前,将参加集体项目代表队名单报比赛办公室。
(二)各趣味单项比赛前,按该单项赛程规定及报名表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朝阳小区社区居委综合办公楼比赛办公室
十一、宣传口号
(一) 发展体育运动 增强人民体质
(二)时尚运动 健康 精彩每一天
(三)我运动 我健康 我快乐
(四)生活奔小康 身体要健康
(五)科学锻炼 有益健康 运动 拥有健康。
社区体育活动方案8一、活动形式
主会场以“弘扬先进文化、共建和谐社区”为主题,内容包括“百幅对联贺新春”、“有奖知识”、居民才艺表演展示会以及社区书画爱好者现场写春联等。体现社区群众欢欢喜喜过大年的和谐氛围。
二、活动组织领导
活动期间,社区成立由书记张秀芹任组长,李艳伶任副组长,其他社区干部为成员负责指导活动开展。
三、活动内容
建设和开辟更多的面向广大居民、便于居民参与的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树立一批社区文体服务中心建设的典型,充分利用社区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广场文化、俱乐部、体育场、健身站(点)等文体阵地,组织富有特色、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开展图书进社区、文体培训进社区、文体活动、文体队伍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节庆日的社区文体活动,提高群众文体活动水平。
(一)开展好“四送体育进社区”活动,即一送体育制度进社区,制定体育指导员管理、器材管理和维护等方面制度;二送体育活动进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举办以街
道为单位的特色体育项目展演,抓好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及晨(晚)练点的建设;三送体育指导员进社区,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四送科学健身方法进社区,通过讲座、发放宣传单宣传健身知识,积极倡导科学锻炼。
(二)组织所辖社区和辖区内的单位、学校轮流参与演出,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
(三)通过文体指导员进社区,组织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成员的业余文体队伍,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加的各类文体活动和文体信息服务活动,以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宣传“改陋习、树新风、创文明”。满足广大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开展“图书馆服务进社区及社区读书活动”。区公共图书馆深入社区宣传图书馆的作用,宣传图书馆知识,开展图书销售、图书评价及好书推荐活动。组织社区各图书馆、图书室之间进行各种形式的使用交流,形成优势互补、共享,紧紧围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在社区居民中开展“改、树、创”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活动。在社区居民中形成好读书、求上进、讲文明的良好风气。
四、活动安排
(一)3月至6月为制定工作与组织准备阶段,文体指导员进社区启动仪式,社区运动会举办,同时区文化馆投入
到社区调研,发掘各类文艺人才,组织各种文艺队伍,开展经常性的文体活动。
(二)7月至11月,举办1~2期文体培训,开展“图书馆服务进社区及社区读书活动”。
(三)11月至12月,开展“社区文体信息服务周”活动,帮助有条件的社区建立文体信息服务点,深入开展文体信息服务活动。同时,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大家谈”活动。
(四)12月,组织协调**放映单位,开展“**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免费或低价放映**。每周为社区群众免费放映1到2场**。
五、为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成立“文体进社区”活动办公室;负责“文体进社区”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工作。
社区体育管理的主要原则包括
B类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体育赛事。
我国举办的国际性体育赛事:
(一)A类赛事: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由体育总局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的国际体育赛事,以及举办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体育赛事;
(二)B类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体育赛事;
(三)C类赛事:地方自行举办的国际体育赛事;由地方主导,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参与主办、协办的国际体育赛事。
国内体育赛事申办
第八条?申办由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由申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按照现行的审批程序执行,报院批准举办。
第九条?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名录》内所列举的体育赛事,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承办单位和举办地点。
第十条?全国单项协会举办的特殊运动项目体育竞赛按照现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取消审批,合法的法律主体(包括全国单项协会)均可依法组织和举办,自行确定或协商确定举办地点。
以上内容参考:六盘市人民-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国家体育总局的工作规则
为认真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纲要》,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特制定《2008年体育工作一》的基本原则,降低重心,服务基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团体的作用,把群众体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落到实处,不断拓展全民健身服务的内容,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的质量。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坚持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努力把体育健身服务群众作为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整合,共创优势。坚持体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协调,动员社会辖区内所有社会力量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行全社会体育共享,逐步形成公共服务综合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从基础工作入手,从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和高度关注的问题入手。二、主要目标是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要求,建立一个门类齐全、内容完备、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合理配置体育,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中介组织,逐步形成引导、社会参与、产业化、社会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即建立健身组织网络;每年举办全民健身周;建设全民健身工程(点);建设一批早(晚)健身点;建立一支消极的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立国民体质测量站;每年开展一系列科学健身讲座;形成特色体育赛事。第三,制定对策措施规划,加强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居民要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规划要立足长远和前瞻性,实施方案要注重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宣传建设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跟踪分析,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和调整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增强人民体质的轨道上来,把工作重心下放到基层,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健身的实际问题,把党和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资金投入,为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供保障条件。按照“几分”的原则,多渠道、多样化筹集群众体育经费,鼓励和支持社会捐资支持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要把全民健身服务的内容纳入社区服务的范畴,与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以“服务人民、贡献社会”为宗旨,从群众关心的健身热点问题入手,广泛开展主题鲜明的群众性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的整体水平。 使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逐步形成整体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拓展的发展态势,以点带面,促进改革、发展、维护。 坚持主旋律,倡导多元化,大力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精品工程。全民健身服务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在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过程中,全体居民要以实施“八个一工程”为龙头,坚持主旋律,倡导多元化,大力组织实施以“八个一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精品工程。具体包括:(1)继续开展创建体育先进社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实施工作有机结合,将创建目的导向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各居民(单位)要齐心协力,努力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2)注意寻找典型,积累经验。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居(单元)要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先进典型,运用典型引导的方法,实行普遍推广,实现以点带面的扩大。(3)评选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优秀项目。各居民(单位)应遵循群众体育工作的客观规律,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在实施“八个一工程”中做出成绩的居委会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切实履行院赋予总局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院工作规则》,结合总局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总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体育方针政策,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及各项体育工作协调发展,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
第三条 总局的工作准则是,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建立规范、有序、高效的工作秩序;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推进政务公开;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严格组织纪律,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总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总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局长助理协助局长工作。
第五条 副局长、局长助理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工作任务,并可代表总局进行外事活动。
第六条 局长离京出差(出国)、休期间,经局长同意,依照排序由在京的副局长主持工作,代行局长职责。
第七条 总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拟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总局的各项工作部署。
第八条 总局直属单位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北京体育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能,承担责任,并接受总局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九条 健全重大决策工作规则和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制定、颁布部门规章、年度、五年规划、长远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年度预算、重大项目立项等重大事项,须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涉及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应事先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涉及基础性、战略性研究的重大事项,应经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等进行论证、评估和法律分析。
第十条 增强工作的性、系统性和预见性,切实做好年度工作安排部署,并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要依据年度工作、大型比赛和群众体育活动、外事、会议等组织编制经费预算。
第十一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工作总结,根据工作性质、程序和权限做好日常工作请示汇报工作。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信息报送的各项规定,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误报。
第十二条 进一步完善督办制度,确保党中央、院的决策部署,党的体育方针政策,党中央、院领导同志的批示以及总局党组决定、会议决议和总局领导批示等贯彻落实。办公厅根据总局领导要求负责督办事项的立项工作,提出主办和协办部门(单位)。主办部门(单位)要按照督办要求和规定时限认真办理督办事项,并按要求向办公厅反馈结果。协办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部门(单位)做好有关工作。逾期不能办结的,主办部门(单位)要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和理由。办公厅应及时汇总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并向总局领导报告。
第十三条 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执政为民、规范严谨、务实高效、勤政廉政的新风尚。
第十四条 加强体育法制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体育工作实际,适时向院提出法律案和行政法规草案,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与社会发展和体育工作实际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健全和完善体育法律法规体系。坚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十五条 加强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全国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接受司法、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重视研究和解决媒体报道反映的情况和问题。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领导同志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切实维护安全稳定大局。强化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加强安全稳定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稳定工作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重点、要害单位(部门)和重要物资的安全防范,认真做好体育赛事、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为体育事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
第十七条 加强保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健全和完善保密法规制度,强化保密技术手段,认真查处失泄密案件,加强保密组织建设,全面提升总局保密工作能力,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第十八条 强化岗位职责,严格实行问责制。对职权范围内应解决的事项,应依法依规、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监督不力、滥用职权、对群体性和突发件处置失当等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行为,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暂行规定》进行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工作,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总局实行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全国综合性会议和专业性会议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党组成员参加。每次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出席。研究决定干部工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出席。党组会议视情况召开,根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
党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中央、院的决定、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审定上报党中央、院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决定体育工作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研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调动、奖惩以及在国际体育组织、全国性体育协会任职等干部问题;研究总局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研究总局系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讨论其他需要党组会议讨论的问题等。
提请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党组成员协调或审核后提出,报党组书记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负责。会议纪要由党组书记签发。
坚持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总局党组书记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理论学习中心组由总局党组成员组成,根据学习内容可扩大到总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和党中央、院的重要文件;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知识及社会学、管理学和领导科学等。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结合形势、任务和自身建设的实际,制定年度学习。年度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12天,具体时间根据专题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办公厅主任参加。会议视情况召开,根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
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讨论确定由总局拟定的政策、规章、规划;通报重大事项;审议由总局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文件;讨论审定区域性体育发展和重大体育合作事项;研究部署总局阶段性工作;审定总局授予的技术职务、荣誉称号等;研究处理总局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提请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协调或审核后提出,经局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负责。会议纪要由局长签发。
第二十三条 总局领导按照分工可召开专题会议,或总局职能部门受总局领导委托召开专题会议。参加人员根据议题确定。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的,需要在会前向会议召集人或组织会议的部门领导请。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中央、院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重要文件精神;通报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精神,部署专项工作;研究、协调和处理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
第二十四条 总局每年召开一次全国综合性会议。召开全国综合性会议需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报院批准。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党中央、院的重大决定、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及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总结并安排部署全国体育工作;表彰奖励先进。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厅牵头负责。
第二十五条 全国专业性会议组织工作由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负责。总局对全国专业性会议实行管理和审批制度。凡以总局名义召开的全国专业性会议,各部门(单位)应在每年年底之前提出下一年度会议,由办公厅汇总并进行初审,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的会议,主办部门或单位应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召开会议的请示,经办公厅审核,报总局领导批准,以办公厅名义印发会议通知。未列入会议或未按规定提前请示的,原则不予受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临时召开的会议,须专题请示,报总局领导批准后召开。
第二十六条 各类会议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会议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精简、务实、高效、节约的原则,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严格执行会议经费管理规定。
第五章 公文审批
第二十七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报送的公文,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公文,由办公厅负责退回主办单位重新办理。报送审批的公文除总局领导交办事项外,不得直接报送总局领导。报送总局的请示性公文,部门(单位)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达成一致;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
第二十八条 总局办公厅负责总局领导阅批公文的核稿、呈送工作。党中央、全国人大、院、全国政协批转总局办理的公文,呈局长阅批,并根据局长的批示呈送其他总局领导。党中央、全国人大、院、全国政协印发的传阅文件,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印发的重要传阅文件,按照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局长助理顺序呈阅;其他传阅文件按总局领导分工报分管领导阅批。请示性公文按照总局领导分工呈批,并根据分管总局领导的批示呈送其他总局领导。
第二十九条 以总局名义制发公文,由总局领导签发。报送党中央、全国人大、院、全国政协的公文,报送中办、国办以及其它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涉及重大事项的公文,总局发布的决定、命令及公布的规章,总局系统全局性工作部署和总结及重大事项的文件,全国综合性会议的主要文件,加入国际组织等的国内报批文件由局长签发。其他以总局名义制发的公文,一般按照分工由分管总局领导签发。经授权,办公厅主任可签发一般事务性公文。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授权,可签发在其部门职责范围内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一般事务性公文。
第三十条 以总局办公厅名义制发的公文,原则由办公厅领导签发。主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人民的函,规范性公文,涉及授权、经济合作、财产变更的公文,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公文,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办公厅领导签发,必要时报请总局领导审定并签发。各部门职责范围内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一般事务性公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可签发。
第三十一条 审批公文时,应当签署姓名、时间和明确的意见。对于一般性报告,圈阅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即表示“同意”请示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严格控制发文(函)数量,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对有明确时限的文电,各个办文环节应预留足够的时间,严守时限。对下级机构请示的问题要及时回复。
“特急件”必须随到随办,会签会办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办结。“急件”应从速办理,每个会签会办部门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一般性文件应尽快办理,每个会签会办部门办理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情况复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公文,应说明情况。
第三十三条 严格信息报送制度。总局向党中央、全国人大、院、全国政协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报送信息,一般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简报》、《信息专报》报送。总局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总局报送信息。对外发布的信息,要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对涉及全局和重大政策性的信息,需由总局领导审批后报送或发布。
第六章 领导出席活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总局领导按要求出席党中央、全国人大、院、全国政协举办的会议、活动,出席中办、国办及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举行的有党和国家***出席的或有总局领导具体参与事项的会议、活动。确因重要工作、出国等原因不能出席,要求主要负责同志出席的,由主持工作的总局领导出席,并向举办部门(单位)说明情况;要求分管领导出席的,分管领导应向局长报告,由局长授权办公厅协调其他总局领导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举办的一般性会议、活动,总局领导原则上应按要求出席,确因重要工作、离京出差(出国)不能出席,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并由总局有关部门向主办单位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总局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因公外出时,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简化接待礼仪,讲求实效。
第三十六条 总局领导出席活动应坚持重大、少量、分管的原则。以总局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国际国内比赛和大型活动,总局各部门(单位)主办或承办的重要会议、重要比赛、重大活动需总局领导出席,应纳入总局年度工作。各部门(单位)应在每年年底之前提出下一年度需要总局领导出席赛事活动的,由办公厅汇总并进行初审,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列入的,主办部门或单位提前10个工作日上报请示,经办公厅审核后,报总局领导审批。未列入或未按规定提前请示的,原则不予受理。确需总局领导临时出席的活动,须一事专报,并经总局领导批准。
总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组织的会议、运动会、庆典等活动,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和撰文,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第三十七条 总局各部门(单位)请总局领导在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中任职和出席活动不得点名或直接邀请。原则上,一次活动只邀请一位总局领导出席;一项活动,总局领导只出席一次。
第三十八条 总局各单位与赞助商签订赞助合同时,不得将总局领导出席礼仪性活动作为履约条件,并明确要求赞助商不得将总局领导的题词、合影等用于商业活动和广告宣传等。
第三十九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单位)的领导同志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的领导同志来总局商谈工作,按照对等原则由总局领导接待,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办公厅统一安排。
第四十条 总局领导的外事活动,由对外联络司负责提出安排建议,报分管外事工作的副局长审定后,根据情况报有关总局领导核定。总局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单位承办的外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需请总局领导出席,承办单位事前应向总局书面请示,由对外联络司按上述规定办理。
第四十一条 体育团队出国或回国,总局领导原则上不到机场送迎。对于在世界重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有重大突破、影响较大的体育团队回国时,总局领导可酌情到机场或运动员驻地迎接。
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综合性赛事,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送迎小组,负责具体组织送迎。
第七章 纪律要求
第四十二条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要求,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发生违反《中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严格执行请销制度。总局局长离京出差(出国),由办公厅负责事前向院办公厅报告,并报送在京主持工作的总局领导名单;其他总局领导离京出差(出国),由本人事前向局长报告,并由办公厅通报其他总局领导。总局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京出差(出国),事前须请示总局分管领导同意,并将往返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及在京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名单报办公厅备案;返京后,需及时向总局分管领导销。总局各部门(单位)其他领导离京出差(出国),事前须请示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返京后需及时向主要负责人销。